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中国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居民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经济观察)中国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居民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中新社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刘亮)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挑战,中国国民经济顶住压力持续发展,牢牢兜住民生保障底线,实现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
中国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突破120万亿元(人民币,下同),达到121万亿元。按年均汇率计算,120万亿元人民币折合约18万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二位。从GDP增速情况看,中国GDP增长3%,该数据与国际主要经济体相比,仍是一个较快的速度。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美国、日本2022年GDP增长均不会超过2%。
过去一年,面对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反复冲击,中国经济能取得上述成绩并不容易。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强调,这意味着中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空间广,且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GDP增速实现较快增长的同时,居民收入也在稳定增长。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2.9%,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指出,通常情况下,经济增长与居民收入呈正相关,经济增长快,居民收入也会随之加快,但二者并非必须实现同幅度、同步增长,关键还要看政府对于民生保障的力度。决策者越强调民生,民众就能更多享受到经济增长的好处。
透过国家统计局披露的数据,也能进一步看到中国官方过去一年在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
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官方对居民收入保障加强,全国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比上年名义增长5.5%,快于全部居民收入增速。民生领域投资增加,2022年社会领域投资比上年增长10.9%,其中卫生和社会工作投资增长26.1%,比上年加快6.6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在就业领域,2022年中国城镇新增就业1206万人,超额完成1100万的预期目标;一系列援企稳岗的就业帮扶政策落实落地,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稳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切实保障就业和收入来源,有力稳住了就业基本盘。
在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总监庞溟看来,保持物价水平稳定也是切实保障民生的关键。2022年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全年上涨2%,单月涨幅始终运行在3%以下,明显低于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通胀水平。
“这标志着中国统筹协调并较好地完成了稳物价、促发展、保民生任务,有效保障了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切实缓解了中下游企业成本压力并持续优化上下游工业利润结构,充分稳定了市场预期和经济社会大局。”庞溟说。
展望2023年,康义表示,中国经济将整体好转,诸多有利条件将继续为GDP和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创造良好环境。“经济好转,就业会相应改善,居民收入也会相应提高,这将有效带动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宁吉喆表示,近三年疫情,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者、自主经营者冲击较大。对此,他建议,要以进一步落实助企惠民政策,优化调整防疫政策为契机,切实增加这两部分人的收入。同时,还要在现有政策框架下继续扩大覆盖面,把符合条件的困难民众和低收入群体纳入保障范围,保障这部分人收入稳定增长。
康义强调,随着中国疫情防控转入新阶段,各项政策不断落实落细,生产生活秩序有望加快恢复,中国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将不断积聚增强。下一步,官方将继续做好稳就业和增收入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好民生。(完)